从9月1日起开始。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国航全面启用新版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在索取电子行程单时也要特别注意,带有税务部门的新版电子客票行程单只能在原出票地索取,明确规定实行一票对一证制度,即一张电子客票对应一张《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可重复打印,遗失不补。
相关人士介绍,新版行程单和旧版的主要区别是新版电子客票行程单加强了防伪功能,使用防伪水印纸印制,防伪纸采用“SW”和“MH”组合字样的水印图案,同时新版行程单还套印国家税务局监制章,取代了现行《行程单》上“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字样,进一步突出了其发票属性。新版行程单是一种有价证券,旅客可在航空公司或正规机票销售代理处购买机票后,打印行程单作为正式的财务报销凭据。另外,新版行程单还强化了验真功能,将“查询网址”修改为“验真网址”,旅客可通过拨打电子客票服务热线电话400-815-8888,发送短信JP到10669018或登录网站www.029369.net等途径及时进行电子客票信息及行程单的验真。
根据民航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旅客电子客票行程单只能到原出票地打印。如旅客对未使用或已部分使用的客票提出退票时,已打印行程单的销售单位必须回收行程单原件。因此,旅客必须妥善保管行程单,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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